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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适用于港澳台地区学生)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适用于港澳台地区学生)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内容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办法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申请人,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本专业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

 

三、报名申请

1、2019年10月18日12:00至12月6日12: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者于2019年12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

(1)北京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外语水平证明

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以下外语证明选择一种

英语:

①大学英语六级550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②托福90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③雅思(A类)6.5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④GRE 310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⑤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2015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⑥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及以上(2015年9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⑦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项目学习并使用英语撰写论文获得学位(2015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小语种(仅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①近5年内在法语、德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使用相应语言撰写学位论文并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2015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位,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②近5年内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考试证明(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合格标准由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寄送须知:

申请材料共计8项,按序号顺序排列,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寄送。大信封封面请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方向1+申请方向2+申请人手机号。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研究生教务(收)。邮编:100871。电话:86-10-62753291。

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快递单上请注明:博士申请材料。

面交材料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四、选拔与录取

1. 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候选人。预计2020年1月上旬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

笔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0年3月中旬,面试时间预计2020年3月下旬(具体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笔试考试时长3小时,笔试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30分钟。面试组专家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外语口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申请人向面试组专家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并回答面试组专家提出的问题。

3. 录取

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任何一项考核内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

 

五、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指导教师

1

汉语第二语言·语法

本方向着重研究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的语法特点、难点和教学重点,以及语法习得问题,探究与语法相关的教学体系以及原则、模式和方法等。

杨德峰

徐晶凝

王海峰

汲传波

2

汉语第二语言·词汇

本方向着重研究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的词汇特点、难点和教学重点,以及词汇习得和在教材编写、学习词典编纂中的处理等问题,探究其教学原则、模式和方法等。

李红印

3

汉语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与教材研究

本方向着重研究汉语第二语言教学历史、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与方法以及汉语第二语言教材发展历史、教材编写原则和使用方法、第二语言教学技术应用等问题。

刘元满

4

汉语第二语言·习得研究

本方向着重研究汉语第二语言习得的具体过程,影响汉语习得的各种因素,以及汉语习得过程中的规律等问题。

赵杨

5

汉语第二语言·教师研究

本方向研究汉语第二语言教师教育与发展理论、规律和影响因素,并探讨汉语第二语言教师教育与发展理念和模式构建等问题。

王添淼

 

 

六、考核范围说明:

考生应具备扎实的第二语言教学学科理论基础。其中:

汉语第二语言·语法:重点考察语言学理论、汉语语法、语法习得、汉外语法对比及语法教学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第二语言·词汇:主要考查:1.系统的汉语词汇本体知识;2.词汇学语义学理论、词汇学习理论、词汇教学理论;3.运用理论研究词汇问题的能力;

汉语第二语言教学·教学理论与教材研究:重点考察第二语言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研究、汉语教材研究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第二语言教学·习得研究:重点考察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习得过程、影响习得过程的因素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第二语言·教师研究:重点考察第二语言教师教育与发展理论、过程和影响因素等,包括教师知识、教师发展阶段、教师专长、教师反思、教师情感、教师实践性知识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

 

七、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机制

我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申请者可向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九、其它事项

1、考生可选择申请一个或两个研究方向,同时申请两个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交两份完整的申请材料,进入笔试环节须确定一个研究方向。

2、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师资队伍”栏目;

4、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5、招生说明通过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网址:

http://hanyu.pku.edu.cn/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86-10-62753291

电子邮件:hyzs@pku.edu.cn

网    址:http://hanyu.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邮编为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6-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网  址:http://grs.pku.edu.cn/zsxx/lxs/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邮编为100871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