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北京大学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本专业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胜任多种汉语教学任务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国际化的专门人才。
申请人请按照《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 基本条件: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申请人,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已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或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录取年9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二、报名申请:
1、2018年10月15日12:00至12月10日12: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于2019年1月10日中午12:00之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我院预计于2019年1月中下旬公布考核候选人名单。
(1)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本科学校教务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15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6)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三年内(2015年10月以后取得)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需出示原件)。外语语种为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以上语言证明须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
(8)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备注:
(1)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并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再寄送。大信封封面请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导师姓名+申请人手机号。
(2)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研究生教务(收)。快递单上请注明:博士申请材料。邮编:100871。电话:86-10-62753291。邮寄请使用EMS或顺丰,以保证寄达学院。面交材料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3)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选拔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选拨工作。“申请-考核制”分初审和复试两阶段进行。
1、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将根据专业要求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份,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在面试中进行,计入面试成绩。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笔试或面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及教师素质等,考核主要内容为:(1)汉语言学基础知识、文学文化知识;(2)汉语教学基本技能;(3)教师潜质;(4)普通话水平。
四、学习方式:
本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五、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学费总额为6.6万元人民币,每年学费为2.2万元人民币,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住宿及费用自理。
七、违纪处理
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八、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86-10-62753291
电子邮件:hyzs@pku.edu.cn
网 址:http://hanyu.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邮编为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6-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网 址:http://grs.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邮编为100871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