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 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北京大学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07年7月修订)、《关于北京大学推荐和接收2015年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免生拟录取名额
1、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学术学位研究生]共计招生9人,拟接收推荐免试生5人。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招生30人,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5人。
二、接收申请学生专业要求
1、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学术学位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及对外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对外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及英语外小语种专业。
三、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和初审条件
1、校内外推免生提交初审材料的基本条件是该生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通知中所列院校)。
2、本校内学生原则上专业总成绩(不含非专业选修课)排名须在同专业学生总数前50%以内,英语四级优秀或六级通过;接收北京大学"元培计划"学生按北京大学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办理。
3、初审时,依次考虑如下方面:申请者所在高校、院系及专业排名,基础骨干课(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等)成绩,外语成绩(IELTS、TOEFL、GRE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可作为参考)、所获奖励、是否有作为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等。
四、复试规则:
1、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为120%-140%。
2、复试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60分及格,其一不及格者则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考核内容:
(1)汉语言文字现象分析,考察基础理论和实际运用能力;(笔试侧重内容)
(2)文学文化基础知识;
(3)普通话水平、教师潜质考察等;
五、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周三),地点为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复试分两段进行,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1:00面试,面试每人不少于20分钟。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http://hanyu.pku.edu.cn/ChIndex.aspx)。
六、复试考生提交材料
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获奖材料的原件,届时出示给我院教务工作人员。
七、申请材料、办法及截止时间
1、申请材料
按照申请北京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提供:申请信息表(1份)、个人申请表(2份)、个人陈述(1份)、专家推荐信(3封)、本科成绩单(1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发表等。
具体要求请参考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通知内容(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zsjzjml/9878.htm)。
申请材料统一为A4纸纸质材料,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申请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8日下午5:00前寄(或送)达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3、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研究生教务(收)。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3291
(建议考生以顺丰或邮政EMS方式邮寄材料,信封上标注“推免材料”字样)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