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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注意:北大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7日14:00-16日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纸版报名材料寄达我院时间为9月16日中午12点前。

 

根据《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免生拟录取名额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招生24人,拟接收推荐免试生7人,复试比例一般为200%。

 
二、接收申请学生专业要求
国内重点院校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接收本校元培学院及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申请。

 
三、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和初审条件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校学生原则上专业总成绩(不含非专业选修课)排名须在同专业学生总数前50%以内。外校学生专业总成绩(或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三名以内(若基数超过30 人,则以前 10%为标准)。
3、英语成绩(满足以下一项):1)英语四级600分及以上,2)英语六级500分及以上,3)英语托福90分及以上,4)英语雅思6.5分及以上,5)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提交的外语水平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4、初审时依次考虑如下条件:申请者所在高校、院系及专业排名、基础骨干课成绩,同时参考外语成绩、所获奖励、是否有作为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等。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方式为网络视频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内容:
(1)汉语言文字现象分析,考察基础理论和实际应用能力
(2)文学文化基础知识
(3)普通话水平、教师潜质考察等
(4)外语听说能力

 

五、复试时间
本次复试不设笔试,复试方式为网络视频面试,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复试名单预计于9月20日前在院网公布。
面试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周五)。
面试具体安排等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六、申请材料、办法及截止时间
1、申请材料
《北京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校本部)》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1份;
(2)个人陈述1份;
(3)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英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考生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有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请注意:
 (1)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上述顺序排列后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再寄送。信封封面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专业、手机号。
 (2)电子版材料,请将申请材料扫描(推荐信除外),按上述要求排序、打包,将材料命名为“硕士推免+姓名”发送到邮箱hyzs@pku.edu.cn。
 (3)特别提示:网报申请和纸版材料寄达都完成才是有效申请。全部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的“本科成绩单”如暂无法提供盖有学校教务部公章的正式成绩单,可先提交一份盖有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并尽快补发正式成绩单。

 

2、申请截止时间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22年9月16日(周五)中午12:00前寄达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闪送或同城急送)。
 
3、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研究生教务(收)。快递单上请注明:推免材料。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邮寄请使用EMS或顺丰,以保证寄达学院。面交材料(仅针对北京大学校内学生)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七、待录取与公示
1、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2022年10月20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推免生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站查询公示名单。若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八、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九、招生咨询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2.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 010-62753291
电子邮件:hyzs@pku.edu.cn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7日